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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
簡介
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體系(馬德里體系)始建于1891年,現適用《馬德里協定》
(1891)和《馬德里議定書》(1989)。該系統由設在瑞士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管理。
憑借其程序機制的優勢,馬德里體系可使商標權利人直接向其本國或地區商標局遞交一份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書便能夠使其商標在馬德里聯盟多個國家獲得保護。由此注冊的國際商標相當于該申請人在每個指定國或組織直接進行的商標注冊申請或注冊。如果在規定期限內(12或18個月),某指定國或組織的商標局沒有駁回對該商標的保護,國際商標便如同在該局直接注冊的商標。
鑒于注冊后的各種變更或續展也可以通過同樣便捷的程序進行,馬德里體系還大大簡化了對商標注冊后的管理。另外商標所有人還可用同樣的方式把國際商標注冊的效力延伸到更多的馬德里聯盟成員國或組織。
馬德里體系的工作語言為英文 法文和西班牙文。
申請馬德里商標所需資料
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如無英文名稱,可用拼音。
申請人中英文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和傳真)
委托書
國內商標受理通知書或注冊證復印件一份
商標圖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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