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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須提交技術交底書
1.技術交底書的要求:
□應清楚、完整地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內容;
□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根據此內容實施發明創造;
□使上述人員相信本發明確實可以解決現有技術不能解決的問題。
2.技術交底書的內容
1)發明創造的名稱;
2)所屬技術領域;
3)背景技術:描述申請人所知的與發明方案最接近的已有技術,對其存在的問題或不足進行客觀的評述;
4)發明創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5)清楚、完整地敘述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
對于機械產品的發明創造應詳細說明每一個結構零部件的形狀、構造、部件之間的連接關系、空間位置關系、工作原理等;
對于電器產品應描述電器元件的組成、連接關系;
對于無固定形狀和結構的產品,如粉狀或流體產品、化學品、藥品,應描述其組分及其含量、制造工藝條件和工藝流程等;
對于方法發明,應描述操作步驟、工藝參數等;
6)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所具有的優點和有益效果,例如性能的提高、成本的降低等。
7)附圖:
實用新型必須提供附圖,附圖中構成件可以有標記,尺寸和參數不必標注。
8)優選具體實施方式(可與第5部分合寫):
對于產品發明應描述產品構成、電路構成或者化學成分、各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工作過程或操作步驟;對于方法發明應寫明步驟、參數、工藝條件等,可提供多個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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